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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安顺搬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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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先生

http://www.zhasbj.com/

 
  搬家知识
 
 

  搬家的六大诀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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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不常使用的东西开始整理。
  由不常使用的东西先装箱,例如:书、过季衣物、不常使用之食器或摆饰。
  二、一次只进行一个房间的装箱整理。
  因为会忘记什么东西放在哪个箱子里,所以,不要将各个房间的物品混在一起装箱比较好。
  三、重物放小箱,大物放大箱。
  重物如书,瓷器等,若装入大箱搬运时会很辛苦,故分装到小箱子去吧。
  四、将物品名标注在纸箱外面
  装箱完成后,请务必将物品名称及新居的房间号码标注在该箱外面。
  五、装箱不要有空隙。
  箱内若有空隙,箱内物品会容易移动,而导致破损。若不小心有空隙,则以报纸当作缓冲器材固定箱中的物品。
  六、注意不要装过多太满。
  装过多箱子容易变形,可能导致箱中物品破损,另外,在叠箱时可能因不平衡而倒塌,这是非常危险的。

家庭搬迁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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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搬家当天所有涉及学院学工组负责人及班级辅导员均应在现场协调搬迁过程。
2. 搬迁过程要求迅速、有序,请各学院严格遵守搬迁指挥小组的统一安排。
3. 每个院系要有一名总负责人,负责搬家中的协调事宜;所有辅导员必须到位。
4. 行李按楼(入住西苑的情况)装车,不按学生所在班级装车。
5. 院系自行配备志愿者,负责维持楼前秩序、看管物品和协助女生搬运行李。
6. 每件行李上必须贴上行李标签,标明入住寝室、院系、姓名等(西苑学生事务办将发放标签统一样张给各院系辅导员)。
7. 每辆车必须配备一名该车装载行李所属班级的同学(其他同学不得自行进入行李舱随车),负责行李的押送和看护。
8. 自行车不作为行李搬运,由同学自行处理。
9. 7月10日上午,除学工部联系的搬家用车外,其余车辆(包括出租车、私家车等)一律不准进入西苑。
10. 7月10日全天,所有行李一律不准运出西苑。
11. 为保证大家的财产安全,搬迁期间请大家随身携带学生证以备进出查验。所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或提前托存至安全场所。包括家长在内的一切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指定区域。
12. 搬迁时应注意人员及物品安全,行李进入房间后,应留人看守,离开房间应锁好房门。

搬家责任险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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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范围   
    拥有合法经营执照的搬屋公司可投保本保险。   
    在搬屋过程中,由于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的疏忽过失而造成:   
    1、客户的财产损毁;   
    2、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保险公司也负责赔偿。   
    
赔偿限额   
    赔偿限额是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由保险双方按照风险大小协商确定。  

投保手续  
    1、向本公司任一营业点索取投保单、保险条款和有关资料;  
    2、如实告知保险标的的风险情况;  
    3、确定赔偿限额,商定保险费率;  
    4、填写并递交投保单。  
   
发生保险事故后的处理  
    1、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马上采取积极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2、未经保险公司同意前,被保险人不要作出任何许诺或赔偿;  
    3、确认保险责任后,被保险人应按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明,保险公司在核定损失后支付赔款。  

搬屋责任保险条款    
                                           
  保险责任    
第一条 搬屋公司(以下简称被保险人)在搬屋过程中,由于所雇   佣工作人员的疏忽或过失而造成客户的财产损毁,或因在搬运货物过程中所致第三者财物或人员的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以下称保险人)根据本保险的有关规定,负责赔偿。被保险人为上述事故所支付的诉讼费用及其他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费用,保险人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也负责赔偿。    
     
  不保财产    
第二条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内:古玩、字画、邮票、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盆景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责任免除    
第三条 保险人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1、对正在为被保险人服务的任何人所遭受的伤害的责任;    
        2、被保险人、所雇佣人员或其代理人所有的财产或由其控制的财产;    
        3、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保险期限    
第四条 保险期限一年,到期另办手续。    
     
  赔偿限额    
第五条 本保险设下列赔偿限额:    
        一、保险期内搬运财物累计赔偿限额30万。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10000元;    
        二、第三者责任累计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20万元,其中财产损失10万元、人身伤亡10万元。    
       
  赔偿处理    
第六条 保险人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内按照下列办法计算赔偿:    
        一、造成搬运财物的损失:    
        (1)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额为300元;    
        (2)财产全部损失时,按损失当时的实际价值赔偿;财产部分损失时,按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费用赔偿,但均以不超过损失当时的重置价值为限,每次事故最高不超过1万元。    
        二、造成第三者责任的损失:    
        (1)人身死亡或全身瘫痪(永久丧失工作能力),按司法或仲裁部门出具的判决书、赔偿责任裁决书或调解书的规定赔偿,但每人不超过5万元。    
        (2)因伤治疗的合理医药费用,保险人只负责费用的80%。以上两项累计不超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万元。    
        (3)财产损失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每次事故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七条 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偿中扣除。    
第八条 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另行计算,最高以不超过每次赔偿限额为限。    
第九条 在保险期内发生赔偿后,保险责任继续有效,但其累计赔偿限额相应减少,赔偿金额累计达到保险期内的累计赔偿限,额时本保险责任即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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